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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湛赤市监南桥处字[2020]第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未能按规定按规定建立进货记录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7
    决定机关 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