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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顺市监北罚字〔2020〕1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对当事人发布违反广告内容准则的广告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2.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3.处罚款10000元。(二)对当事人经营未标注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45元;2.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内容 (一)对当事人发布违反广告内容准则的广告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2.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3.处罚款10000元。(二)对当事人经营未标注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45元;2.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8
    决定机关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