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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拱(消)行罚决字〔2019〕1000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外海百纳大酒店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拱墅区沈半路456号的杭州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外海百纳大酒店(负责人:夏国良)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且该单位建筑面积25564平方米,属于审核、验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杭州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外海百纳大酒店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杭州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外海百纳大酒店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內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帐号: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1月8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8
    决定机关 拱墅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