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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赤敖市监 行罚 字〔2019〕 ZF4-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敖汉旗祥途汽贸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5
    决定机关 敖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赵晓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