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萧卫传罚〔2021〕027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1^02 |
行政处罚内容 | 杭州仨益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萧山瓜沥内科诊所在2021年5月31日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该诊所护士站内使用过的棉签放置在使用完的碘伏盒中,未及时放到医疗废物专用桶中。复查该诊所,已完成整改。对当事人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下列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8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2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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