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000MA****GQ1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民终3484号 |
| 案号 | (2021)冀0402执759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河北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确认杨秀清与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整装)》解除;二、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杨秀清装修款41706元;三、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杨秀清支付违约金8341.2元;四、如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上述第二项、第三项债务,深圳瑞和创客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五、驳回杨秀清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8元,由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期间,深圳瑞和公司为了支持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 一、中国银行注册资本实缴银行回单九页; 二、上海瑞和公司的企业信息报告。 以上证据证明上海瑞和公司已于出资期限2018年2月11日前,履行并向上海瑞和公司支付全部出资款4500万元出资义务,深圳瑞和公司不应对上海瑞和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杨秀清对以上证据无异议。 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截至到2018年2月11日,深圳瑞和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上海瑞和公司缴纳出资款4500万元。 另查明,上海瑞和公司在上诉期间内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但未缴纳上诉费。二审期间,经催收,上海瑞和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未缴纳相应的上诉费用。故,本院作出(2020)冀04民终3484号民事裁定,裁定:本案按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查明的基本一致。 本院认为,深圳瑞和公司上诉称,该公司已完成实缴4500万元的义务,无需对上海瑞和公司的责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院认为,深圳瑞和公司作为上海瑞和公司的股东已于2018年2月11日前将4500万元的出资额实缴到位,已履行完出资义务,杨秀清要求深圳瑞和公司在认缴出资4500万元范围内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故,深圳瑞和公司的该上诉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深圳瑞和公司的上诉请求依法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以纠正。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2019)冀0402民初2801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五项; 二、撤销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2019)冀0402民初2801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原判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杨秀清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