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66****930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民终15580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2419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3624690】。一、被告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无牙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北京华航海鹰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86万元;二、被告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无牙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北京华航海鹰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90万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12月21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人民币96万元为计算基数,自2020年4月1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上述利息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若两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247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28247元,由被告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无牙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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