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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古交罚字【202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加工和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4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2
    决定机关 新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