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东处字[2019]G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登记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4
    决定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