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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2021〕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以上处罚合并,综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结合当事人已在调查期间主动改正违法广告内容,建议如下:1、责令消除影响;2、罚款9717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1
    决定机关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