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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石栾市监处字〔2019〕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5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48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方式(含责令改正)等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8
    决定机关 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贾晓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