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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政罚〔2021〕72J4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6月11日14时12分,建德市鸿懋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楼慧敏到交通执法队新安江中队204办公室,反映其公司的浙AY603挂集装箱挂车由于年度审验超期,需要先处理再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审验。建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查询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和车辆证件后,发现浙AY603挂的年度审验有效期至2020年9月,并在2021年4月8日办理停运。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1
    决定机关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陈岩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