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20006****63XK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5民初26411号
    案号 (2021)粤0305执131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6-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深圳市斯比特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 1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 100 万元为基数,按照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自 2019 年 9 月 16 日起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斯比特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两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6945 元,由原告负担 34 元,两被告共同承担 6911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