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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古市监处[202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1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33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7
    决定机关 福建省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兰春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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