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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员工行为管理严重不审慎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0
    决定机关 青岛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王培旭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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