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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案〔2019〕00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引人误认的混淆行为及其从属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5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1
    决定机关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沈国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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