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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南关检罚字〔2021〕01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5月3日,佛山市海庭贸易有限公司以市场采购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报关单:****************** 。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项一“柜子”16件、项二“钉子”1044千克、项三“毛巾”2916千克、项四“垃圾袋”273千克、项五“餐具”473千克、项六“洗手盆”374千克、项七“读卡器”171千克都未装柜。当事人前述申报不实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另有“方便面”760千克、“鲜蔬面”430千克、“刀削面”2520千克、“安慕希牛奶”1922千克、“拉面”420千克未报检。
    行政处罚内容 合计科处罚款人民币86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4
    决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海关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