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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银监罚决字〔2017〕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后管理及贷前保证金来源调查未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转存保证金和定期存款作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02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谭翊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