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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广武市监处〔2022〕511622220001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800万元,责令停止使用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8
    决定机关 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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