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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城)市监江北处字〔2021〕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当事人于2000年10月13日成立,经营正常。2021年03月01日,经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对该公司的被授权人的调查取证,查明该公司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申报2019年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构成逾期报送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1
    决定机关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