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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黔南环(罗)字[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6
    决定机关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
    法定代表人 陈世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