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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1〕第13-0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1月24日14时49分,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前中队执法人员与区大气办、区住建局对杭州萧山区所前镇萧政储出(2021)35号地块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城山建设有限公司正在进行铺设地砖、绿化种植等施工,施工区域东侧为建筑物,南侧和北侧设置了遮挡围挡,靠近马路的西侧仅部分设置围挡,施工区域的五分之一未设置遮挡围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属于施工工地不按规定设置遮挡围档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5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黄小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