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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忻环法【202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1
    决定机关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