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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2021〕0620200009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经复查产品仍然不合格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72645万元,责令改正,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1
    决定机关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