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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许银监罚决字〔2018〕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1.以虚假受托支付方式以贷还贷及以贷收息2.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3.内部员工违规出借个人账户为客户过渡资金。
    行政处罚内容 合计罚款人民币7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30
    决定机关 许昌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郑先虔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