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洪行执直二字[2016]03010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处罚款448098.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9-13 |
决定机关 | 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彭午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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