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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行执直二字[2016]0301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处罚款448098.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13
    决定机关 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彭午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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