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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工商处字[2015]1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2-17
    决定机关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金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