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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市监处罚〔2021〕6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情形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8
    决定机关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