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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江)市监罚处字〔2020〕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从轻处罚,处罚款人民币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8
    决定机关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南市监所
    法定代表人 潘锋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