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奎星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富国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397270-4
    执行依据文号 (2005)中区民初字第2335号
    案号 (2007)中区法民执字第0009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07-01-05
    发布日期 2014-12-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重庆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重庆奎星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厦门奋进新技术应用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工程款259647.86元,并从2005年1月22日起至付清时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付资金占用损失。 二、驳回原告厦门奋进新技术应用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7903元,其他诉讼费用3000元,鉴定费8000元,合计18903元,由原告厦门奋进新技术应用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承担2000元,由被告重庆奎星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6903元(此款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