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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埔市监处罚〔2021〕0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肆元贰角(34.2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2
    决定机关 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