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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泸市国土资江罚(2017)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5645.00元;3、处以违法所得27%的罚款,计人民币17724.1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1
    决定机关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