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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龙公(蒲)行罚决字[2020]027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李某某没有保安上岗证件,受聘于温州市龙湾保安公司工作,温州市龙湾保安公司将李某某安排至温州大道**号温州**4S店担任保安工作。于2020年12月10日09时30分许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4
    决定机关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蒲州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