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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交工罚〔2020〕107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9月21日10时40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龙游县2019年四好农村公路大中修追加工程(×712沐梧线)施工现场巡查时,发现有违法嫌疑,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其行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处罚。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3
    决定机关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