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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下公(武)行罚决字[2019]506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川味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湖滨分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3月5日10时,民警在杭州川味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湖滨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与员工叶某建立劳务关系,但该店一直未将叶某的人员信息报送给公安机关。至2019年4月8日,杭州川味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湖滨分公司未按规定将流动人口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的行为被我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收缴罚没专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9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武林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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