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警示伞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21615411.3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5381928U 公开(公告)日 2022-01-04
申请公布号 CN215381928U 申请公布日 2022-01-04
分类号 A45B25/02(2006.01)I;A45B9/02(2006.01)I;A45B25/18(2006.01)I;A45B25/00(2006.01)I;A45B23/00(2006.01)I 分类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发明人 袁陈智;郑敏;李彬杰;申屠旭康;董洁 申请(专利权)人 浙江恩利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杭州奇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贺心韬
地址 321000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金磐路1188号金磐数字经济园A116(自主申报)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警示伞,属于交通安全领域,它解决了现有波形护栏警示作用不足等问题,包括伞柄、多根伞骨和多根撑骨,伞骨和撑骨的数量相同并一一对应,伞柄顶部设置有第一盘体,伞骨沿着第一盘体的圆周方向均匀设置,伞骨和第一盘体转动连接,伞柄套设有第二盘体,第二盘体能沿着伞柄的长度方向移动,撑骨沿着第二盘体的圆周方向均匀设置,撑骨一端和第二盘体转动连接,撑骨另一端和伞骨转动连接,伞柄上还设置有弹性锁扣,弹性锁扣用于防止第二盘体下滑从而使得伞骨呈撑开状态;伞骨上方固定有伞面,伞面采用彩色化纤反光布制成;伞柄底部设置有夹子,夹子用于将伞柄夹在波形护栏上。本实用新型具有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