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警示伞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121615411.3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381928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04 |
申请公布号 | CN215381928U | 申请公布日 | 2022-01-04 |
分类号 | A45B25/02(2006.01)I;A45B9/02(2006.01)I;A45B25/18(2006.01)I;A45B25/00(2006.01)I;A45B23/00(2006.01)I | 分类 |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
发明人 | 袁陈智;郑敏;李彬杰;申屠旭康;董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恩利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杭州奇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贺心韬 |
地址 | 321000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金磐路1188号金磐数字经济园A116(自主申报)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警示伞,属于交通安全领域,它解决了现有波形护栏警示作用不足等问题,包括伞柄、多根伞骨和多根撑骨,伞骨和撑骨的数量相同并一一对应,伞柄顶部设置有第一盘体,伞骨沿着第一盘体的圆周方向均匀设置,伞骨和第一盘体转动连接,伞柄套设有第二盘体,第二盘体能沿着伞柄的长度方向移动,撑骨沿着第二盘体的圆周方向均匀设置,撑骨一端和第二盘体转动连接,撑骨另一端和伞骨转动连接,伞柄上还设置有弹性锁扣,弹性锁扣用于防止第二盘体下滑从而使得伞骨呈撑开状态;伞骨上方固定有伞面,伞面采用彩色化纤反光布制成;伞柄底部设置有夹子,夹子用于将伞柄夹在波形护栏上。本实用新型具有警示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