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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苍市监处字〔2020〕5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计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3
    决定机关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赵德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