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鼓)安监罚〔 2018 〕4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该单位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未依照规定申请变更。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1-22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鼓楼区安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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