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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交罚决第ZD0949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0年11月13日 10时11分在(违法地点)新洲路与四号路交汇处实施了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7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