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枫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11859****19X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118民初1499号 |
案号 | (2020)渝0118执694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重庆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渝0118民初1499号一、由被告重庆枫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给付原告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黄瓜山村寒婆沟村 民小组土地租金52995.53元、违约金9500元,共计62495.53元; 二、从2020年3月26日起,在第三人重庆市永川区中小企业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案抵偿资产进行处置变现期间,由被告重 庆枫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按每月17441元向原告重庆市永川区南 大街街道办事处黄瓜山村寒婆沟村民小组给付土地租金,处置变 现期最长至2021年3月25日为止; 三、由被告重庆枫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给付原告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黄瓜山村寒婆沟村 民小组土地复耕费90790.83元; 四、驳回原告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黄瓜山村寒婆 沟村民小组、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黄瓜山村村民委员 -10- 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372元,由原告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 道办事处黄瓜山村寒婆沟村民小组负担3686元,被告重庆枫桦农 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686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