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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综执罚字〔2019〕第06090319090901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亿桓实业有限公司涉嫌擅自砍伐树木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8月13日16时30分,我局三墩中队孙科、丁杰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亿桓实业有限公司在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819号擅自砍伐两棵香樟树。队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勘查并测量,当事人砍伐工具为一台挖掘机,两棵树均已砍伐完毕,根部已外露。两棵香樟树被砍伐处距离地面距离分别为110厘米和75厘米,树根周长分别为42厘米和51厘米,经测算地径分别为13.3厘米和16.2厘米,胸径分别为10.0厘米和12.1厘米。当事人未取得相关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有取证照片2张,《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询问调查笔录》1份,授权委托书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019年8月20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擅自砍伐树木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擅自砍伐树木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9
    决定机关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