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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舟路政罚〔2021〕0764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5日7时38分,当事人车牌号为浙L11201的货运车辆(三轴)行经定海方岭隧道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5.44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44吨。罚款人民币玖佰壹拾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0
    决定机关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