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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阿拜市监食药处〔 2020 〕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决定行政处罚如下:没收不合格产品28瓶,并处以罚款20000(贰万圆整)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9
    决定机关 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