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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顺处字〔2019〕第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11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
    法定代表人 殷志鸾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