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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并店市监公平经检罚[2020]1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罚款280.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1
    决定机关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