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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虞运罚决字[2017] 第33068251170003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上虞奔腾物流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10月23日10时40分,上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联合曹娥派出所对绍兴上虞奔腾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客户信息规范登记,且安全教育台账不完整,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被我上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倪青、朱烽锋和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4
    决定机关 绍兴市上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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