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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工商直处字〔2018〕第01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3
    决定机关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垂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