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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嵊公(三)行罚决字[2020]019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0月28日15时,嵊州市三江派出所在对位于嵊州市三江街道江二路*号的绍兴市科帅电器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绍兴市科帅电器有限公司有一个网址为“www.keshuai.com”的网站运营,但绍兴市科帅电器有限公司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责令七日内改正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8
    决定机关 嵊州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