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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交道罚字[2021]001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睢宁县鸿发客运有限公司涉嫌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案
    行政处罚内容 睢宁县鸿发客运有限公司涉嫌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10
    决定机关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