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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龙交罚[2021]00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4月18日22时0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龙门县永汉治超卸货场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惠州市信民运输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钟思力使用粤LL772挂车辆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行为。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现场笔录、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委托书、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1
    决定机关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